Category Archives: 那些人那些事

夜雨春生

今年的冬天来的晚去得早。 夜半睡在床上,被淅淅沥沥的雨声惊醒,听了很久很久,微微的风声夹杂在雨点敲击玻璃窗的余音中,仿佛是在水面上跳来跳去的精灵,顽皮而轻盈。正想凝神屏息捉住精灵的身影的时候,它又倏忽不见了,于是四下里张望寻找之际,却跳近你的衣襟,活泼地笑着。 门前的花茎,冬天的时候,大概被饿坏的麋鹿又啃又挖的,吃掉很多蔷薇花的嫩枝。黄昏时候,常常会在小区的邻居家看见三五只麋鹿,结伴在啃食花园里的植物或者裸露在冰雪之外的草根。听见汽车的声音,便会抬起头望向车子,睁着圆滚滚的大眼睛,然后受惊般转身跃起,逃入小区边缘的密林中。只是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已是踪影全无,快的来不及意识到那是一群麋鹿。鹿真是非常漂亮的动物,纤细修长的腿,毛茸茸的可爱的耳朵,总是那么温柔纯真的大眼睛,跟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在动物园里鹿还有孔雀都是放养的,每次看见都觉得造物主的神奇,不然的话,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动物呢? 残雪化尽的正午,在温暖的阳光下,把仓蒲跟蔷薇的枝子修剪整齐。然后开始整理牡丹跟芍药。锦葵到无须费心了,一样不用费心的还有紫藤。去年埋下的种子,发出来的新芽,看着一点一点柔弱的嫩叶在阳光下伸展开来,内心曾经是无比的喜悦。冬天的时候一直都担心会不会冻死掉,于是把苹果树的落叶都收集起来盖在上面,连枝子都不敢修剪,生怕有什么损伤。 然后到房子侧面整理花圃跟菜园,因为今年的暑假回带孩子们回家探亲,所以估计菜园是不要考虑了,但是去年花费很多心血才整理出来的花铺跟香草园是一定要好好管理起来,否则等我回来的时候,估计又要变成百草园了。 那棵每年夏天都可以提供我两罐玫瑰酱的玫瑰花,着实让我喜欢,才搬进来的时候湮灭在杂草丛里,只有可怜瘦弱的几朵小花,细细的脖子,矮小的身段,还有萎靡不振的花朵,看着都觉得心里难过,经过三年的精心养护,如今挺拔粗壮的枝子都高过我的头顶,修剪的时候不得不踮起脚尖。娇艳欲滴的花朵开到鼎盛处像碗盏那么大,迎风而笑。肥美的花瓣摘下来做出来的玫瑰酱,又香又甜,冬天的时候不仅做了豆沙玫瑰的汤圆,还做了玫瑰年糕,有时候泡茶也顺便加一小勺,看着浅浅淡淡的嫩茶色立刻变得翠绿鲜活起来。 也许买了房子的最大好处就是让我满足的仲满鲜花蔬果的梦想吧?一直希望有足够多的钱的时候,就建一个暖房,这样的话,一年四季都可以看见花开,吃到自己亲手种的蔬菜,多好! 花圃里的欧洲大种黄水仙跟郁金香都冒出来寸许长的叶子,如此温暖异常的天气里,估计再有几场夜雨,就会开花了吧?以前种的重瓣的郁金香还没来得及开花,球茎就被麋鹿跟兔子还有花栗鼠刨出来啃得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剩下。现在这些紫色还有橘色的郁金香还是丈夫的同事恭贺乔迁之喜的时候送的。当时被扔在洗衣房的黑角落中很久很久,发现时候,干干脆脆的都已经近乎标本了,只不过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姑且把它们埋进了被翻开的土中,第二年的时候,竟然也开花了。真佩服植物顽强地生命力。如果我在这样黑暗干燥的地方被困住几周的话,估计也会是木乃伊了,即使买进土里,无论如何也不会在来年的春天开出花来。 侧面的花圃中也有些蔷薇花,因为当初是用种子种进去的,所以完全不知道会开出来什么颜色的花朵。秋天的时候没有修剪。一个冬天也都没有去看过,因为冷,因为雪深。今天去看看,自己都觉得不知道是不是该笑起来,原来那些杂乱无章的枝子,竟然都被兔子跟麋鹿啃噬得整整齐齐,一般高,恰好是我想要修剪的程度。这下省心了,连修剪下来的枝子都不消费心处理了,估计也是完全地被环保掉了。 下周如果天气还是如此晴好的话,应该在院子里好好整理一番,首先需要把草莓彻底清除干净。真后悔种下的草莓,自己完全吃不到,几乎全被花栗鼠跟兔子去补充维生素C了。尤其讨厌草莓发根太厉害,去年只种下区区七个,现在目测估计都发出来几百棵了。丈夫说,这些东西总来吃院子里的果蔬花草,要不架一个电网来保护你的劳动成果吧?其实想想,人家不就是来偷了几棵菜?便要给人家上电刑,至于么?算啦,本来我们也不是指望这些果蔬活命的,不如大家一起吃好了。况且,它们也不算破坏的太厉害,随便好了。 整理到跟邻居交界的地方的时候,抬头看见邻居家的银柳爆出来的白绒绒的小球,真是好可爱。一直都好羡慕邻居家的花园,不过也都是辛辛苦苦十年下来的劳动成果。所以那些鸢尾花,蔷薇花才能铺满小径。 希望十年后的我,也可以在风和日丽的春天,尽情欣赏自己一手建筑的梦幻一般的花园。

Posted in 那些人那些事 | 2 Comments

深雪的静夜

今年的冬天似乎较往年来得迟。 十二月底,也就薄薄地落了一层银粉色的雪粒。记得才搬进来住的那年,一场又一场厚得异常的雪,堵在车库门口,几乎连车都开不出去,学校也常常因为雪暴停课。孩子们就放假在家,后院里躺着做雪天使,或者自己堆雪人,冻得吃不消了才会回家,脱下来的防雪裤上堆积着一层厚厚的雪壳,只有拿去壁炉前给烘烤着。为了防备因为暴雪而意外的停电,我搬进来不少木柴,要是真的停电而没有暖气了,那就全家都睡到壁炉前面吧,至少半夜不会冻醒。 而今年,严寒却来得意外的迟。 虽然每天都会有小小的雪花零星飘落,可是直到现在,也不过堆积起来没过脚踝的雪。今年外出一周多,所以也没有像往年那样腌渍咸肉腊肉跟风干一些禽类。朋友问起来总有些遗憾,吃不到你做的腊肉了,如此云云。想起来每年做的这些应景之物,基本上全部都是送给朋友了,自己似乎什么都没吃过。只是回想起来,挂得高高的腌渍物,早晨起来,看见下面总有不少绕着圈子的小动物的足迹,有些好笑。而且,因为怕邻居看见肉条悬挂在外边觉得怪异,往往会用报纸遮挡起来,再套上不透明的塑胶袋。每逢风大的时候也会呜呜作响,貌似有个什么被遗弃的小怪物蹲踞在枝头不满地怪叫着。所以今年不做这些也罢。总是,越来越觉得越简单越好。 邻居家的后院一直就是原生态的树林,高大的树木矗立在房屋的后院,女主人常常抱怨说后院没有任何眼光,导致种植的杜鹃花长得也不茂盛。不过我相当喜欢那一片林子。寒冷的冬夜,自己开车从健身房回来,整个社区都陷入冬眠般的沉寂。月色如水,给雪地镀上一层柔和的光芒,那些高大的树枝,宛如水墨画里的枝桠,林中的小亭子,也透出昏黄的灯光。每次都会在熄火以后,静静地欣赏这幅美景。 外出旅行的疲惫,直到今天还没有完全消除。不知道是不是过度疲劳而导致神经方面的过度兴奋,最近夜里往往难以入睡,白天又疲惫不堪。深雪的静夜,反倒觉得身心的舒泰,灵魂的自在。丝毫没有倦意。 旅行回家时候需要过海关。虽然多次往返边界,然而,按指膜,印虹膜还是第一次。感觉上有些奇怪。到现在想起来还能感觉到当时自己细细的手指被要求按在传感器上紧张的略微发抖的样子。因为发抖,纹路不甚清晰,又被要求再按一次,反复做了几遍,才算符合要求。海关的那个老头问我是不是紧张,我推脱说,我只是太冷。 在海关等待的时候,女儿坐在我的膝头抚摸我的长发说:妈妈,等你头发变成灰色了,你是不是就会变老了? 嗯,等妈妈的头发全部都白了,妈妈就老了,总有一天妈妈也会死掉,再也不会回来了。然后妈妈会被送去一个特别的地方。如果你想妈妈了,你可以来看妈妈的。不过妈妈不能来看你了。 女儿小声的问:妈妈。你是说坟地吗?埋在地底下? 是的。 女儿开始用袖子拭泪。我立刻安慰她:不过妈妈保证,在你长大以前,妈妈会一直陪着你照顾你的。妈妈死了会去天堂,妈妈会在天堂里很快乐的。 女儿忍住眼泪,小声问:是不是我有了baby,你就会死掉? 不会的,妈妈也会照顾你的baby的。我向你保证。 女儿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搂着我的脖子说:mom, i love you. I love you too, sweetheart. 有很多时候总觉得,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凡事皆有定数。只是面对孩子,无论如何也无法说出残忍的事情来。

Posted in 那些人那些事 | 2 Comments

清风自有神仙骨

梅花诗 清·俞樾内子 耐得人间雪与霜,百花头上尔先香。 清风自有神仙骨,冷艳偏宜到玉堂。 欣闻曹枫先生的梅花画册即将付梓,自认识先生十余年来,一直都为先生精湛的画技和高尚的品格所折服。 曹枫先生自幼师从其叔父,清代名士曹颖甫。深得中国传统文化之精髓,尤工墨梅,近年画作,尤得宋人花鸟画真趣。故此曹枫先生笔下的梅花,从自然的梅花的意态的描摹,到梅花本身傲霜斗雪顽强的生命张力的表达,直至其意境的艺术性创造,都日臻于一个堪称完美的境界。究其根本,是画家内心世界对于美的观照的最直接的表达。 宋代画家米有仁论画时曾说道: 画之老境,于世海中一毛发事泊然无着染。每净室僧趺,忘怀万虑,于碧虚寥廓同其流。正是这种澄怀观道的心境,在拈花微笑里领悟色相中微妙至深的意境,方能造就曹枫先生笔下的梅花图。所以,曹枫先生笔下的梅花,往往最能表达出梅花自身洒脱出尘,不染一物的精神。 中国画讲究的就是意境,跟西方传统写实主义绘画的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国画中的意境不是物理学上的远近高低,乃是心中意境的远近高低。画家以心灵映射万象,成就一个非模仿自然的境相来表现出人心中最深不可名的意境。而这种微妙境界的实现,端赖画家平素的精神涵养,天机的培植,在心灵对美的不懈追求跟内心深处凝神寂照中所造就。诉诸于笔砚丹青,不仅仅满足于客观的机械式的模写。这种意境已经刊落一切的皮毛表象,呈现出生命造化的晶莹真境。 故此,观赏曹枫先生的梅花图,虽不著一丝一毫的周遭景物痕迹,而雪睛云淡日光寒的氛围跃然纸间。更至于斜月黄昏,疏影横布,暗香低迴,雪深春浅,无不一一成趣。曹枫先生笔下的梅花,虽然只是落笔在花枝这一处而别无他物,而用笔的神妙,却能令人感觉到环绕这花枝周遭的自然景致,展示出来灵虚的空间,深入其理,曲尽其态,流露出万象之美,也是画家本人内心之美。曹枫先生正是这样,在自由自在的感觉里表现自己所感受到的美。取形用势,写生揣意,运摹景显,露隐含意,不见其画之匠饰痕迹,不违其心之用心之法。 就我个人而言,更偏好于曹枫先生的墨梅。从有色达到无色的境界,更有种绚丽之后归复于平淡的美。也就是更加自然地表现了梅花本身所蕴含的特质,自身真正的美在闪耀。孔子曾说:吾亦闻之,丹漆不文,白玉不雕,宝珠不饰。何也?质有余者,不受饰也。也就是说,最自然,最朴素,最冲淡,最内外通透的美,才是最高境界的艺术手法。从欣赏有色相的美到超脱至无色相的美,扬弃其外在的表象,直接表现出其内在的本质之美。只是简单地运用线条的流动,墨色深浅的点染,从容地在画卷中表现出梅花内在气韵的生动。心随笔运,取象不惑,隐迹立形,备遗不俗。正是有这样对于梅花内在本质之美的深刻理解,曹枫先生才能在艺术创作中巧妙地隐去自己的笔迹,舍弃掉所有外在的表面的奢华的色调,完全把自我溶化在作品中,只凭借最简洁的黑白色调,娴熟地运用墨迹在纸上呈现轻重浓淡的种种变化,就能突出地表现出梅花本色的美丽。而这样的作品却可以留给观赏者无尽的想象余地。 最后,借前人的诗句:  清风自有神仙骨  以表达我对于曹枫先生最直观的敬意。

Posted in 那些人那些事 | 3 Comments

重新

修葺前花园的小径是自从买了这房子以后我一直想做的一件事。 因为以前的房主只是种植了扁柏和针松还有爬地松。此外一颗苹果树。春天花开起来的时候倒也可观,犹如粉色的轻云笼罩在房屋的一角,不过从来只是结了樱桃大小的果子。时常有鸟儿来啄食,也有松鼠跟野兔会去树下捡拾掉落的果子吃,想来味道应该是不错的。不过我实在是没有勇气也去摘来尝尝。妈妈去年秋天看见果子结得红艳艳的,忍不住去摘了几个回家洗干净吃了,说是很甜。这我倒相信。要不也不会有这么些野物来此寻觅果子吃了。 此外就是窗户下的冬青树。前院树下还有些莫名来由的野树苗,我试着清除了几次都难以撼动其根部。只好剪掉顶部露出地面的部分,剪了长,长了剪。总是令我想起来《地道战》里面那种“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场面。反复多次,总也难以根除,令我不胜其烦。 终于,今年春天下定决心好好地收拾一下前花园。首当其冲的就是正门前的小径。先是花去两周时间砍掉了那一溜柏树。居然装满了六只大大的回收垃圾纸袋,每袋子大约是100斤重的水泥的袋子那么大。好在初春,风干物燥,枝条脆嫩。只是花时间一点点砍掉,并不怎么太费劲。 清干净枝条以后,就开始慢慢把表平面铺满的碎石子移到小径另外一侧张着苹果树跟冬青的那边。同时也把那些野树苗彻底刨出来。在客厅的窗前种了紫藤树。我很喜欢丁香花跟紫藤花。尤其喜欢幽幽的甜美的花香。丁香树一直是我们跟左右两家草坪分界线标致,春天花开的时候常常是细雨绵绵,湿润清新的空气里浸透了丁香的甜美和优柔,犹如两壁淡紫色的烟雾,若有若无地伫立在烟雨朦胧中。很是唯美。每到花开的时候,就去剪下来几只插在厨房窗台的花瓶里,满室生香。 前年秋天种下的粉色郁金香倒是年年自在地花开花又落。邻居家的女主人曾经跟我抱怨过,周围林子里的野鹿把她家的所有的郁金香全部都吃得干干净净。大约是在暗示我的郁金香也不久矣。不过郁金香一直跟黄色的大水仙交杂地种在一起。上周发现不知道是什么动物把一小块郁金香给刨出来吃掉了,于是就顺势在刨出来的坑里种进去了两颗芍药花。不晓得会不会被春天里饥肠辘辘的动物们当作大餐吃掉呢。 说起饥饿的动物,前几天看见松鼠拼命地撕咬扯拽我放在后院露台上的桃粉色的长毛绒圆座椅,那个毛绒全部是百分百化纤的,我没理解,为什么松鼠不去吃松果或者橡树子,却拼命来咬这个?后来才反应过来,原来是母松鼠,要生宝宝,她不来咬我的座椅,就得拔掉自己身上美丽光洁的绒毛给宝宝做窝,算了算了,与其让松鼠妈妈撕咬自己身上的绒毛,不如就让她去拔掉我座椅上的绒毛吧。反正那么露天放着,我本来也就不打算珍惜了。 紫藤去年就种下去了,可是一夜之间,就被兔子啃得剩下光秃秃的枝子。所以今年特意用铁丝网圈起来,保护才冒出来的尖芽。因为后院的蓝莓嫩芽和嫩枝子已经被兔子啃干净了。估计今年是吃不到自己种的蓝莓了。清晨让孩子们吃早餐的时候,总能透过餐厅的落地窗看见早晨清澈的阳光里土褐色的野兔子在我种植香草类的后院玉兰树下试图寻觅着什么东西啃啃。孩子们倒是很高兴有兔子来,反正院子里无论有任何的损失他们也不必承担任何责任的。我一直百思而不得其解的是,兔子为何不吃风信子跟铃兰花。这些东西的嫩芽看起来也是鲜洁可口,在种植香草的小院子里遍地都是,难道说,它们的维他命含量不如蓝莓跟蔓越橘高?抑或,野兔子们也有时常翻阅健康手册,选择有益于兔子们身心健康的食物来吃?为了这些兔子,女儿甚至要求我专门去种些胡罗卜给他们。罢罢罢,如此下去,我还不如干脆请兔子们上门做客,给他们菜单,让他们自己点菜吃好了。 再说,小兔彼得的形象深深地根植在孩子们的心中,无论是不是同样的一只兔子,他们一概呼之为:小兔彼得。所以我只好忍痛让小兔彼得在我的香草院子里胡作非为。于是小兔彼得也常常无心之中干扰着孩子们吃早餐的进度。我不得不催促他们“ School bus will be here soon!” 让我们从后院再回到前院来吧。 我个人很喜欢有香味的花。比如玫瑰,紫藤,丁香,牡丹,茉莉。。。。。。。。有了院子,就有机会让我实现我遍植香花的梦想的机会。以前在小径入口处被种了红色的爬藤月季,不知道是不是照看不周的缘故,居然被一颗莫名其妙的枞树占据了阳光跟土地,变得奄奄一息。我搬进来以后就立刻处理掉那颗枞树。于是,花枝居然开始欣欣向荣,知恩图报一般地红艳艳的花朵从初夏一直开到深秋。纤长的花枝颤巍巍地依在木栅栏上,颇有娇柔妩媚的风韵。每次开车回家看见这一簇簇娇艳欲滴的花枝都是满心欢喜,故此今年又在旁边补种上了三棵粉红色的单瓣英国蔷薇。想到靡荼满架,宛如鲜花点缀的屏风的场面就很是期待今年的夏天了。 我打算在小径上种满芍药跟牡丹。邻居珍妮弗家的后院有棵半人多高的开粉色花的牡丹树,她说这是她妈妈留给她的,已经生长了六十几年了。我没有什么妈妈留给我的东西好炫耀。初夏花开的时候,大得跟脸盆一样。(原谅我用这么粗俗的器皿来比较如此国色天姿的牡丹)我以前在国内也从来不知道牡丹能开出如许大的花盘来。难道说,制造出来SUPER MAN 的美国,无论什么,只要是被本土化了以后都变成SUPER SIZE,就连牡丹花也在此地变得如此SUPER? 去年倒也痛下血本花了百多美元买了三棵牡丹幼苗,可是一直没有好好管理,姑且就种在前院的草坪上,被丈夫推割草机的时候无情地切了个精光。回想起来真是令我痛不欲生。只有祈祷上天,只要这些树还活着,无论如何我也要把它们给好好地找个好地方,种起来。这也是我下定决心动手重新修葺前院的主要原因之一。 目前我还是处于缓慢清理碎石子的阶段,一旦石子清空以后就立刻动手用铁锹挖花池,刨干净柏树的树根。然后用砖砌起来围边,全部铺进去营养土,种牡丹跟芍药。芍药花买了十棵,除去种在房子侧边郁金香花池里的两颗之外,还有八棵静悄悄地躺在暗无天日的洗衣房的旮旯里等待着。 我把牡丹花全部挖出来种在大花盆里,暂时放在自己房间的窗台前。买的时候倒是分得清颜色跟品种,现在已经全部混淆了,芍药也是,不同的颜色品种都混在一个木屑包里,嗯,这样也好,花没开的时候有期待,花开的时候有惊喜。 另外一个惊奇是,去年冬天去植物园的温室里赏花,看见美国大红茶花开得颇为艳丽,香气袭人。丈夫立刻就喜欢上茶花了。于是也弄了些种子回家。种在花盆里,漫长严寒的冬天过去以后,居然全部都发芽了。茶花不太好养,需要温度跟湿度。从图书馆特意借了如何种植茶花的书来看,在加州那边倒是可以种植在户外,罢了罢了,总不至于为了这几棵茶花,我得把家给搬去西海岸南加州吧?还是先在家养着吧。希望冬天能开出来粉妆玉琢一般娇艳的花朵。哪怕只有一朵也好。 再回到前院,我还把去年开了两次的黄色的波斯菊种里进去。本来以为菊花会在冬天冻死的,没想到枯枝旁边居然发出嫩嫩的幼芽来,于是怀着玩忽职守的愧疚心情好生把它们种进花园里,拜托拜托千万活下去,我会悉心浇水施肥照顾你们的,只要你们好好地活下去。 前院的灌木丛里被鸟筑巢了,于是整个夏天都是鸟儿的聒噪声跟扑打声。开春的时候剪枝子,看见鸟莫道不消魂巢居然被建在离地面不到一尺高的地方,不知道为什么美国的鸟这么没戒心。会被狐狸吃掉的!蛇也会去吃掉的!看来有必要给这些呆头呆脑的鸟儿们上一堂关于人身安全常识的课程了。 公公婆婆月底会过来探亲,我买了一些花木的种子。丈夫的故乡一直有种植碗莲的风俗。我第一次看见碗莲就被强烈地吸引了。我知道我喜欢碗莲。铜钱大小的叶片,玲珑可爱的花朵,纤细柔美的长茎,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清丽脱俗,不是凡间俗物。所以也买了些碗莲的种子。不知道有没有那个运气让它们也长芽开花呢。 其实我很想把前院的灌木丛也清理掉,种上玫瑰跟五角枫。丈夫不无嘲讽地说,种那种枫树,在这样的社区里,实在是有些太亚洲化了。干嘛不顺便挖个水池,养点锦鲤,旁边摆上两个石灯笼能?于是我笑了,要是你挣的钱足够多的话,我还打算把房子改建成唐朝宫殿的风貌呢! 正门前摆上两个石狮子,多威风!不过,什么也不做,单是重新修葺门前小径的工程也够浩大的了!其实做完门前的花园小径,我已经不想再做其他工程了。虽然我本人相当地喜欢在院子里挥汗如雨地劳动,体会劳动的淋漓酣畅跟欣赏劳动果实的喜悦,不过,这样的体力劳动实在是太辛苦了。去年在院子里劳动时不慎晒伤的后腰至今还没有完全褪去淡茶色的痕迹。而前几天修剪玫瑰花又被花刺划伤了手,满是细密的伤痕。虽然我也带着厚厚的手套从事剪枝工作。 做园艺也罢,做院子里的环卫也罢,在蔬菜园子里种菜也罢,在香草院子里种香料植物也罢,其实都不容易,要花很多时间跟心血,花精力跟体力,而且,一日也疏忽不得。 所以,在此也希望有机会看见这篇文章的人,敬请尊重园艺工人跟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爱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宝贵的绿色环境,留些美丽跟纯净的景致给我们的子孙后代,让我们的孩子也能继续跟小兔彼得做朋友。谢谢。

Posted in 那些人那些事 | 1 Comment

停不了的脚步和永远走不开的人

下午的时候,丈夫公司里被派回中国的同事回来处理一些事务然后就要赶飞机回上海了,只有短暂的三个小时来我家逗留一下叙旧。 其实最近我们自己也都好忙,连菜都是住在附近的朋友去买好了,顺路捎带到我们家的。晚上还有小孩子的Playgroup的party。早晨也要带女儿去学钢琴。。。。。。。。 然后仓促地吃了午饭,还没来得及让孩子们去睡午觉,客人都已经到了。准备的茶点都是超市里买来的,因为我实在是没有时间去做点心了。好在我还是储存了一些好茶叶,可以奉客。 托尼和安妮,很久以前就一直都很想写下来的人。交往不多,因为他们住得很远,开车也要近两个小时。但是,的确是很不错的一对夫妻。 托尼年过四十多,安妮才二十几岁。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安妮怀抱才领养来的小贵妇犬,浅浅的咖啡色蜷曲的毛,极其可爱。因为跟在托尼身后,我以为是父女而非夫妻。然后被介绍到这是托尼的太太安妮的时候,很是诧异。 大概我的面上流露出来这种表情,安妮也有些面色不悦。所以几乎都没有什么交谈,当时安妮还在大学读大二。此前在加州洛杉矶的某社区专院读了一年预科。 托尼当时据说是身体不好,所以,餐桌上只吃自己带来的燕麦粥,煮好了装在玻璃的小保鲜盒子里。连酒也不喝,就喝自备的瓶装矿泉水。 那时候觉得安妮如此年轻貌美,为何要嫁给托尼?为了身份?还是为了爱情?怎么看也是不般配的一对儿。况且托尼的父母是潮汕人,而安妮则是地道的北京姑娘。看着托尼照顾她犹如自己的孩子。安妮倒是悠然自得,一副宠辱不惊的模样。这点我也很欣赏。 吃过饭再聊天的时候,大家也相对熟悉了一点,所以拘束也少了些。安妮说自己的父母探亲才回去。我以为是从中国来,她笑了说不是的,她的父母很早以前就入了比利时籍,她上初中的时候随父母去了比利时定居。17岁的时候,认识了被公司派遣去欧洲工作的托尼,然后,大概就结婚了吧。她是家中的独生女。所以高中一毕业,就随着托尼回了美国。一边继续学业,一边继续着自己的生活。 现在买了房子,所以父母就来探亲。我想大概她的父母也很是不放心她,所以,自从她跟着丈夫来了美国,几乎每隔三四个月,妈妈必定要过来看看她。生活得如何了。 安妮的容貌也是很出众,非常喜欢笑,随便谁说个笑话,总也是笑个不停,一副孩子的模样。不笑的时候,气度从容。说话的时候慢条斯理。边想边说。其实很多即使是十几岁过来的孩子,有些中文也不好了,安妮说家里一直是非得说中文不可,所以,还好没有忘记,不过有些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那次以后,托尼来找过丈夫打过几次高尔夫球,安妮都没过来我家,说是快毕业了,学习比较忙,也忙着找实习的工作。后来找到一家公司实习,公司里中国部分的老总正好是以前我们在加拿大时候结识的好朋友,安妮也许会被派遣去中国,于是,因着这层关系,交往又开始多了起来。 然后我们去他们的家。在不算太大的小镇子上新建的住宅区。安妮说几乎没有什么消费场所,而且,那时候,托尼正在练习跑马拉松。因为检查身体的时候,医生说胰腺方面有些状况不是很好。于是,托尼先开始采取断食排毒疗法减去腹部沉积的脂肪,然后每天骑自行车上班,坚持在健身房跑步运动,天气转暖以后,开始户外的长跑。 托尼自己说自己一直都有一个梦想,希望跑完马拉松,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机会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这次听到医生说这些话,决定一定要在有生之年跑上一次全程的马拉松。那时候看见托尼,跟以前完全不同了。健康,年轻,气色也好,眼睛闪闪发亮。安妮也是越来越老成。她的见地比起她的同龄人来说,显然是要深成一些。丈夫说,这也许就是跟比自己年长不少的人结婚所受到的影响吧。 那次以后,接到托尼的邮件。说是为了胰腺癌基金募捐,他要去参加马拉松全程长跑,地点在西岸的旧金山。为了赞助他,我们也在他的名下捐出了一定数目的钱。 其后不久,托尼正式被委派去中国,安妮也在洛杉矶某地找到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委培六个月以后,也会派回中国。于是,就开了一个小型的只有中国人参加的欢送会。 托尼拿出来他的奖牌,上面铭刻着他的名字和地点日期。迪斯尼授权制造,为基金会跑完全程的马拉松奖牌。安妮说她也去了,坐在终点线上等着。托尼跑的是第二名。 那以后,几乎都没有什么消息了,丈夫偶尔会说今天网络会议的时候有托尼来开会,但是一直都没有安妮的消息。有次朋友聚会,有人问起我们还要不要回中国,我们说一直犹豫着,因为孩子在这边受教育,要是没有孩子,像安妮和托尼那样,义无反顾地就回去也没有关系的。安妮?朋友问是不是那个张得很漂亮的比利时来的北京女孩? 我说是的。你也认识? 她说是啊。因为那个安妮的父母是在比利时做钻石生意的富有的商人。大家都知道的。 原来就我不知道。 今天再看见托尼和安妮的时候,不知道为何,却觉得两个人越来越吻合,不知道是因为交往时间长了还是他们的确彼此之间越来越想像了。安妮还是一贯地喜欢笑。托尼也是神采奕奕,因为公司新年的挂历上第一页就是他的照片,他也格外高兴地送给我们做纪念。 大家喝茶聊天叙旧,三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到了他们去机场赶飞机的时间。问了一下才知道,原来他们大前天回来的,这会又要赶回上海去上班,圣诞节的假期,全被他们用来去比利时探亲了。一月份,托尼要去澳洲出差,安妮说她太累,虽然本来打算跟着托尼一起去大堡礁那里看看的,因为从来都没有去过澳洲,可是,这样跑来跑去地倒时差,人太辛苦了,不如在家休息。 其实很多人也许一生都不曾离开过自己出生的地方,所以总是羡慕那些东奔西跑的人。然而却不知道坐飞机的辛苦,倒时差的辛苦,适应当地的语言环境气候饮食等待一系列对于身体和心理的挑战。 上次回国的时候,有次跟朋友吃饭,女友跟我一起做公车回家的路上,我们坐在最后一排。她说你出去这些年也去了不少地方了吧?我生在某街,上的小学中学,大学也离家不远,工作也是离家不远,现在结婚了,自己家跟娘家也离得不远。我回想了一下大概去过的地方和生活过的城市。她很是感慨地说:这样多好啊。其实我本身并没有觉得特别地好或者差。只是命中注定,没有办法的事情罢了。 其实,也许两三年以后,我们也许会一样被派回中国的,我只是担心孩子们能否适应,不是环境上的,而是心理上的,文化背景上的冲突。 这世界上,那些停不下脚步的人们和永远都离不开的人们,彼此之间也是很难相互理解的吧?

Posted in 那些人那些事 | 1 Comment

405谋杀案

放映的时候适逢她家住在XXX幢405室,影片中的女主人公徐秋影又很不幸地跟她是一个姓氏。于是,她的绰号就突然变成了徐秋影,再后来,连姓氏都省略了,简称为“蚯蚓”。 那时候,正上初中,都是喜欢莫名其妙给别人起绰号的年纪。有些很快就被同学忽略淡忘,而有些,却一直一直都被叫了下去,无论当事人是否情愿。 初二的时候,跟她是同桌。其实从我在初一下半学期接近结束的时候转学进来这个班级,她就一直对我很友善了。然后,过了一个完全没有朋友的寂寞的炎热的暑假,依靠重读《红楼梦》来打发做完了所有暑期作业的漫长时光,在新学期开学的时候,被新来的年级班主任分在跟她一起的第二排。 也许是因为当时作为转校生的我在这个近乎全部都是工人子弟的普通中学里成绩尤其显得突出和优异,博取了全体老师的宠爱。然而我终究还只是一个跟其他同学完全格格不入的转校生而已。和她做同桌,最大的好处是,她并不是那种侵略性很强的人,所以,即使我并非亲热也不冷淡地跟她交往,她也不计较谁对对方付出的更多些。很快,她也把我带进了她自己原本的朋友圈。这对于一个外来的转校生成功地融合进入这个班级是非常关键的一个步骤。 虽然不明就里地被班主任安排做了班干部,班委会委员,学习委员等等一系列要职。然而,封闭的本性使然的我并没有主动地去融合进这个班级。究其原因,说不上具体的,只是模糊地觉得很寂寞很孤独,没有谈得来的人而已。至于能谈出来些什么,自己也不是很清楚。班里绝大部分男生都是成绩很差,上课睡觉,早晨来抄作业的那种,在我眼里简直就是不入流。一直不明白他们进学校是来做什么的,这样浪费自己的人生。即使是教得再差的老师,也有可取之处,再说,课业也不繁重,为什么就是不能好好学下去?更有甚者,上课时候会跟老师吵架打架受处分被退学。对于我来说,进入这样一个学校,有段时间是相当痛苦的。跟以前的那个封闭的研究所的子弟学校来比较,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也会有如此不入流的学生和学校。其实我在转学以前的那个学校,成绩不过是中等偏上,但是,的确有很多可以谈话的朋友。有很多乐趣可以一起分享。 大概过了几个星期,在她带我不停地去跟班上其他人交往的情况下,我也变得慢慢被大部分女生和少部分男生所接受和欢迎,其中有不少人是希望我能够把作业本给他们抄。开班会的时候,上台发言,也逐渐不再有人嘲笑我不带本地口音的说话方式。 有一次课间休息的时候,她很是得意地说起来,她正在读《红楼梦》。我问她读到哪段,她说才开始读到黛玉葬花于是我说,这段很好,花谢花飞如此云云,就此跟她讨论起来情节。那时候,好笑的是,她没有读懂宝玉跟秦钟那段,于是我还特意跟她解释一下,就连蒋玉菡,北静王跟宝玉之间的关系也顺带剖析了一下。大概这个使她极为震惊了。那时候,这个班级里大概也只有我跟她读了《红楼梦》,所以当下就被她引为知己。 其后不久,她读到大观园里成立诗社,于是兴致勃勃地也要成立一个诗社,连名字都原封不动的是海棠诗社,盛情邀请我加入。我固然是断然拒绝,于是她许诺,倘若我肯加入,就让我做正社长,她做副社长。当然,只有读过《红楼梦》的人才有资格加入诗社。我实在没有明白过来。只得正副社长的诗社如何能继续下去?果不其然,她自己也厌倦了既没社员又没活动的诗社,空挂了一阵子社长虚名的我自然乐得卸任。 不过因此,除了成绩了得让她钦佩以外,博学多才也让她对我刮目相看。逐渐地,因为她主动靠拢,就不知不觉的演变成了要跟我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私底下,我窃以为,她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所以总觉得她的忧郁或者快乐都不是那么真实。我也一直在暗地观察她。有时候有点过度兴奋,有时候又很消沉。最后,我得出结论,原来,她自比黛玉。每日地愁云惨雾,暗自神伤。但又不像是暗恋谁失意的样子。论起容貌来。她也是相当地漂亮,时常有高年级的男生来教室门口看她。也风闻过谁谁谁一直爱慕她等等。可是为什么呢? 有天,放学以后,她说不想回家,于是我们就去学校的沙坑边玩。她蹲在沙坑旁的木头框子上用小树枝使劲地在沙子上画。然后开始哭。我吓了一跳,然后,才听她断断续续地说出来,不愿意回家的理由。她有个姐姐,不知道什么原因,父母在南京亲自抚养她的姐姐却把她送去四川的外婆家直到快读初中才回家。然后,父母对于她自然是不如姐姐,说明白了就是偏心。虽然外婆也一起过来了,但是,连外婆也无法保护她多少,至于家暴,恐怕都是会有的。 原来如此。我以前都是错怪了她。虽然从个性上来说,她并不是我喜欢交往的那种,然而她对于我的热情和关心,无论如何也是让我无法放下心来不去管她。听着听着,我也一起哭了。其实她遭遇的所有的一切,我都经历过,只是,我不像她这样内心软弱,即使是最艰难的时候,我也不曾畏惧过,因为我不在乎,年纪小小的我早知道聚散无常,世情冷暖,所以,我借助读书来逃避现实的痛苦,在书的世界里我可以忘记一切烦恼。也许,这就是她也喜欢读书的理由吧。也许,这一切对于她而言,都是巨大的打击。自幼对于家庭和父母所抱有的温存的幻想和热情,对比起现实残酷无情的打击,大概她是变得相当沮丧和痛苦的吧?相对于这种问题,处理起来,我算是比她有些经验。于是,再三地宽慰她。 那天,陪她一直到黄昏。空寂寂的校园里,两个人缓缓地绕着操场边走边谈心。 那个黄昏,一直留在我的记忆深处。 从那以后,她就几乎不怎么在我的面前掩饰自己的情绪。我也是默默地陪着她。算是对于她对我付出的热情的回报吧。渐渐地也去过她的家里。有次去,恍然看见她脸上还有泪痕。外婆在一边叹气。虽然不知具体情形。不过也能知道大概,才受了什么委屈。 匆匆地一年就过去了。 初三的时候,班级里来了另外一个转校生。老师让她跟我做同桌。她转去另外一个小组。慢慢地渐行渐远。虽然还是想以前一样,时常在一起玩,但是,远没有以前那么亲密无间。 下半学期开始的时候,她常常说,活着没什么意思了,哪一天,死了算了。学校附近有铁轨。她跟我人怎么自杀才好的时候就说,卧轨比较好些。那怎么行?死不了,岂不是更痛苦。安眠药好点,没痛苦。 此后她常这么说。谁也不曾在意过。 突然有天,她给几乎全班里她要好的人都写了一张字条。“再见了”落款是她的名字和日期。 那时候的孩子,谁也不会在意这样的事情,大家照常回家吃午饭。下午上学的时候,她没来。然后,她家附近的一个女同学迟到了,突然慌张地跑进教室,找老师说她在她家吃了很多不知道是什么的药品,现在昏倒了。 数学老师也是我们的班主任,扔下三角尺,就跟着她跑出教室。于是,课也没上。大家都跟去了。赶到楼下的时候,救护车呼啸而去。老师把我们驱赶回学校,回收了所有她写的字条。我留心问了一下,医院正好是我表哥所在的医院。 放学以后,就跑过去了。医院不给看,据说还留在急救室里观察中。我找到表哥,表哥很吃惊,说那个吃安眠药自杀的是你同学。我说是的。其实心里后悔得要死。我不该跟她讨论这样的问题。总觉得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表哥带我进去了。 飘着消毒药水的房间里日光灯白莹莹地亮着。她身边没有任何人。孤独地躺在白得有些冰冷和刺眼的病床上,打着点滴。脸色灰白,嘴唇上干结着一些不知名的白色粉末状物体。我看了看,什么也没说,退了出来。哭了。 表哥说,洗过胃,没事的。不会死的。不要哭了。回家吧。我哭着回去了。 然后,她在家休养。作为学习委员。我跟另外一个成绩很不错的男生一起作为代表被老师派去她家给她补课。我负责文科,男生负责数学物理和化学。每天放学都要去她家。给她说要做些什么作业,代她交作业,帮她补习。那个男生也是转校生。很不错的男孩子,人也很俊秀。非常细心温柔地给她讲课。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的错觉,看着她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一对璧人,要是永远这样多好。那时候,也明显感觉到她的父母对她温和许多。大概,她的举动,多少也使她的父母内心有些悔恨吧。 大概三周以后,她回来学校上课。回来之前,班主任特意说明了,不允许任何人询问她的任何事情。大家装作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样子。恢复到从前。 初三毕业,大家风从云散。她和其他的几个人一起进入其父母所在的工厂的技校读书。我被学校作为保送生挽留下来,直接进入高中部。 无所事事的夏天,突然,被一个男生找到家里。说有话跟我说。我说你就说吧。结果他死活不肯跟我说。只好跟他去到楼下。 他这才跟我说了实话。他很是喜欢她。希望我能跟她说一下。当时也不知道是同情他还是为了什么。其实我本人并不欣赏此人,但是在他的百般哀求下,居然真的带他去了她家找她。然后,那个男生就在楼下等着。我上楼找她出来。 两个人在过道里说话。我远远地站着等。然后,她上楼回家。我跟他慢慢地往回走。 他说她拒绝他了。 我知道这是必然的。不过也不好说什么。 但是那个男生却是相当执着。等我读高中的时候,那个男生似乎已经做了什么工作了,还在不断地给我写错字连篇的信,叙述对她的一往情深。我照实把信件转给她。后来,有一次,那个男生又给我写信。他说她后来也跟他相处了一段时间,大概很短暂的时间里。那个男生絮絮地诉说着对她的感情和分手后的痛苦。因为她不肯见他,于是他转而求助于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坚定不移地确信我对于她是有某种影响力的。 其实我本人对于puppy love是相当迷恋的。所以,我还是最终又带他去见她。至于后来,那个男生,也不再来找我了。其后的事情不得而知。 那时候,也被学校要求,帮助初中部的孩子们过团组织生活。我被安排在帮助初二年级的一个班级。班长是个矮矮个子黑皮肤的女孩子。虽然长的不漂亮,但是个性非常好,活泼开朗好动。我很是喜欢这孩子,所以即使是课外,我也在跟她交往着。 毕业以后,离开本地,也没了消息。 后来工作的时候,意外地知道,她在高二的时候,自杀身亡。具体原因不详。只是听说她因为容貌的不满意,用了很多种方式试图自杀。家里人只好让她休学在家,严加看护。然而,有天上午。家里人外出一下,她居然想办法弄弯了防护铁栏,从高高的七楼,纵身跃下,香消玉殒。想来她也是抱着相当绝烈的心情吧。 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会选择这样灰暗的方式离开人世。我也不知道具体发生过什么事情。但是心里永远觉得遗憾和感伤。我不知道,除了她的家人,这世间,还有没有人会记得她,记得她的笑,记得她的好。 … Continue reading

Posted in 那些人那些事 | 1 Comment

人生如梦

梦如人生。 我是个梦比较多的人。在梦里几乎什么状况都可能出现,而且,早晨起来的时候往往还能清晰记得。想起来很久以前有个同事居然能把自己的梦记录下来,写一本梦日记,也觉得非常地不可思议。 有时候做了令心情抑郁的梦,清晨醒来,想着,如果能把这些晦涩黯淡的梦从脑海中剔除,塞进壁炉,然后点着火,让它化为灰烬,或者变成袅袅的黑烟,升腾去城市的上空该有多好。不过,倘若人人都是如此清洗噩梦并且简单得如同清理垃圾一样的话,这个城市的上空该不会终日下着绵密的细雨,坐在窗前,看着外面下着阴沉的天空和灰色细雨,岂非令人不快? 说起最好似一生梦并且印象深刻的非02年初秋做的一个梦了。 我清晰的记得自己是出成长于五十年代初期的江南一个清贫的小职员的家庭,清晰地记得自己是独女,记得昏暗的油灯下和父母一起吃晚餐,老旧的桌子满是斑驳的痕迹,记得桌子上那三个浅碟中简单的菜肴,记得父母恋爱地看着我大口大口往自己嘴里扒饭却不提箸。记得父亲已经洗的发白褪色的蓝中山装上磨毛的领子。记得母亲是个略略发福的和蔼的中年妇女,长着圆圆的脸。 最清楚的记得,自己是一个面容韶秀的小姑娘,梳着细细的两条长辫子,末梢紧紧地帮着蝴蝶结。纤弱柔顺,但是很喜欢唱歌跳舞。年岁稍长,即被选入文工团。十几岁的时候,送去了北京。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自己的父母也失去了任何联系。 再后来,因为家庭出身好,被送去领佳节又重阳导家做勤务员。很清楚地记得那家好大,前院种植的很高的雪松,后院空旷,独立的西式别墅只住了寥寥几人。漆成军绿色的大铁门终日紧闭,除非专车出入才在持枪的警卫的拉动下缓缓地打开。平日都是从一侧的小门出入。 然后,被这家的二儿子追求,因为我的美貌因为我的青春,因为我的善良因为我的柔顺。我没有选择也没有退路,既不悲伤也不喜悦,几乎就是直接决定了,然后简单的结婚了。再然后,和他生了三个孩子。我始终没有太喜欢他也不是很反感他,不过却很清晰地记得穿着军服的他挺拔的身姿和眉宇间的英气,还有就是他纵然是个冷淡而寡言的人却始终对我很温柔,就这样,在几乎看不见自己的丈夫的情况下,默默无声地带着自己的三个孩子继续生活在一个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妯娌之间,只有我一个出身低微,所以我很沉静,继续做着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一切事情,比如清洁,比如缝补,。。。。。。。安静地度日。只有那些勤务兵对我很尊敬,因为我也很尊敬他们,尽自己所能照应他们。 然而就在四十几岁的时候,风云突变,夫家突然间失势,丈夫也因此入狱。就在那时,我突然间觉得自己很爱很爱自己的丈夫,孩子们都已经被安排去了安全的地方,我也被安置在一个小小的但是安全的地方,但是我却地收拾了简单的衣物,毅然决然地去了丈夫所在的监狱,决定陪他共渡余生。遗憾的是,我从此并未再见到过我的丈夫,在劳莫道不消魂改农场里终了余生。 所有的一切在梦里都是如此的真实,在父母膝下我觉得喜悦,被他追求时的迷惘,思念父母的悲伤,下定决心追随他时的心潮澎湃和坚毅。。。。。。。。所有的一切都如正在发生正在经历。即使醒来以后,自己还能强烈地感觉到梦里的情绪。 如果人有前世今生,那么也莫过如此了。即使现在写来,也能清晰地回想起梦中的一切景物。虽然是长长的一个人的一生,不过却在一个人短短的梦中。我把梦放在自己的掌中,而我,又会是在谁的梦里? 一枕黄粱,梦醒以后,谁有在谁的梦中?

Posted in 那些人那些事 | 1 Comment

关于青春

自己也觉得奇怪,似乎没有留下任何可以值得回忆的东西。 不知道自己的青春期时怎么着就消耗完了。难免有些遗憾。上学的时候,因为常常转学,从一个城市换到另外一个城市,经受过被歧视,被仰慕,被忽略,被关怀等等系列专校生都会遭遇过的事情,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习惯掩藏自己的本来面目。违心地做着大家都在做的事情,即使自己厌恶万分也必然是怀着一团和气去做。换到今天这个地步难免自己都是鄙夷一下自己的。 喜欢古典文学近乎到了痴迷的地步,找来所有能够找得到的古文书来读,而彼时年少所赋予的天资倒不是勤奋,而是过目不忘,于是诗词歌赋,无一不囊括其中,为我左右。彼时,终究还是喜欢掩藏。只是心里默默诵咏,虽然已能作诗赋对,终究还是只在作文课上可以提笔如飞,洋洋洒洒,不加点改,已然课时写毕。参加过多次省市乃至全国范围的作文大赛,不过最好成绩也就是三等奖而已。好在,长久以来因为不断转学而造就的内敛的习性已经让我不在乎自己的名次了。因为,究其本身,我本来也不是很热衷去参赛拿奖出风头。不过,作为学校的代表去,不拿点什么回来也觉得惭愧。 初中的时候开始发育,害怕得要死,虽然读了不少关于生理卫生的书,自己也很清楚自己是怎么回事,然而终究因为身体的变异而感到惊惶失措,想办法掩饰自己日益膨胀起来的身体,穿宽松的衣服和肥大的裤子,对于那些平坦的一望无际的同学羡慕的要死,上体育课的时候,每次跑步都不得不缩着胸夹紧手臂,生怕自己的上半身会因为颠簸而不停地晃动。好在身体的柔韧一直不错,17岁那年迷恋上瑜伽,瑜伽也许真的是几岁开始练,就能够将身体保留到几岁。时至今日,仍旧收益非浅。轻松地侧弯,或者可以弯腰,手掌触地。彼时年少,可以下腰劈叉,易如反掌。 那时候,由于家庭的缘故,大约在本性上很抵触男生,最好的朋友都是女性,二十年来的交情,延续至今。即使现在天各一方,再聚首时,也仍旧对于她们怀着纯洁不世故的感情。回想起来,即使是同性,也怀有一份真挚的感情,不曾因为我们结婚了,生孩子了,社会地位不同了而变异。这点来说,恐怕是我的青春最美丽的记忆了。 毕业工作了很久也不曾恋爱过。因为父母离异,心理上排斥婚姻。直到24岁的时候,意外遇见以前曾经追求过我后来离开单位的前同事。算来,几乎也有好几年,再次听见他的表白,难免被感动了。我想,他是真心的,于是,在别的同学陆续结婚的时候我才开始谈恋爱。遗憾的是,我不懂得他,我不是真心的。他太过于紧张我,我几乎要窒息,屡次的争执以后我无法忍受,因为我的天性喜爱散漫跟自由,我无法容忍事事都必须要让他满意,因为,我就是我,随和的表面下蜷伏着绝对不肯顺从的心。在我屡次提出分手并且被他接受之后还不断跟踪我,断断续续地给我写信,诉说分手后的痛苦和希望复合的心愿。然而,出于本能的恐惧和不安全感,我不得不换了工作,搬了家,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换的工作需要我不断出差,出差带给我难于言语的解放和安全感,于是趁着出差,几乎游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彼时,对他的憎恨难以消弭。然而,成熟以后才明白,原来错的那个人其实是我。其实我本不应该跟一个我根本就不曾付出过真心的人恋爱。伤害了对方。既然已经拒绝了,那么就不应该开始,也许这样对大家都是最好的结局。这也算是憾事一幢。现在的我,不再恨他,只希望他也过得很好就好。 后来,再后来,突然暗恋上哥哥的一个不算是要好的朋友。那个人不英俊,不高大,不善言辞,文弱,和我妈妈住在一栋楼里,傍晚的时候,从楼下路过,能听见他很勉强地不连贯地在吹笛子,始终都练不好的样子,怀着爱慕的心情,连续在那个时间路过几个月,听来听去都是没有长进的样子,连我都不得不摇头叹息,实在是太没天分了。不过,因为听见笛声,知道他总是在家的,没有出去约会的。有一次听他说有本书不错,就问他在哪里买的,没想到他居然第二天就买来给我。彼时的我,以为他对我总有那么一点点的意思,于是暗自欢喜着,想着总有一天会被表白,然后反复练习着自己要说的话语和表情。终究在几个月后的一个春天的上午,去妈妈那里,迎面看见婚车,里面坐的新郎就是他,一刹那间,几乎反映不过来。回家装做不在意的样子问妈妈。妈妈说他的新娘是他老家的,中学同学。因为分隔两地,所以才结婚。回答自己以前的小房间,倒在床上,伤心地哭了一场。庆幸自己还没有傻到居然想到要去跟他表白的地步。而我哥哥一直以为,我会喜欢他那一帮小兄弟其中的某一个。我承认,哥哥那帮兄弟,的确都是很好的人,高大英俊,又有良好的教育和身世背景,还有着薪水优厚的工作。一排个个都超过一米八的男生出去,无论到哪里都是被女生注目的对象。然而,终究不来电。即使每次跟哥哥出门,总被误会是哥哥的女朋友,哥哥也要忙不迭地把我推到前面去,说这是我妹妹,还没男朋友,所以我带她出来玩的。好像恨不得普天下所有人都知道我是没有男朋友的人,一副急着要推销掉的样子。 再后来,后来,习惯了被人追求确不为所动,含笑带泪就能轻易瓦解对方的防线,总是成功的把对方变成兄弟。我不知道要怎么恋爱,我害怕恋爱,都已经26岁了,我还是不曾遇见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人。生日的时候,自己跟自己最要好的女朋友一起过的,我如是对她说。她带着蛋糕和鲜花来我独居的小屋。彼时,她都已经离过一次婚了。 我跟表哥一家关系不错,尤其是小侄子。表哥是医生,总是带去见各式各样的单身医生,去表哥哪里也能常常遇见药品推销员,也被邀请过一起出去吃饭。终究还是厌倦了,老是被推销的日子。买了一张五台山的游泳年卡,彼时只要三百元。开始下水学习游泳。在游泳池里,还是有不少单身男女,于是很快就认识了一些朋友,年相若,性相仿。其中有个是少年体校游泳队的。教我如何换气潜水,指导我不正确的游泳动作,于是,游泳的技术开始突飞猛进。彼时一起学游泳的几个女生,还在池中慢慢踱步,我已经可以熟练地在水中潜泳了。他说,水性不错,出水的时候粘水性强,可惜学得晚了,不然的话,应该是块游泳的好材料。诚如斯言。在水里的时候,不是我在奋力破开水前进,而是水在用无形的柔软的手推动我,出水的时候,水也在托起我包裹着我,犹如一身肌肤一般柔润的长袍。潜进水中,体会着身体被水托起推动向前滑翔,犹如鸟在空中飞,犹如鱼在水中游,什么也不想什么也没有,水和我已经完美地结合成一体,颇有庄子腋下生羽习习然之感。彼时,已经转去某杂志社当小编,业余在教几个南大和东大的留学生学中文。被自己的学生追求大概是最奇特的事情了。然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想法在我脑海中不能根除。况且,父母就是因为地域差异而分道扬镳的,我怀着不确定的没有安全感的心情,坦坦荡荡地说:我喜欢中国男人,我不想嫁老外。后来还曾接到过学生写来的信,说是羡慕日后能躺在你身旁的那个雄性生物。彼时,养了一条雄性的狮子狗,名叫聪聪。一直以为他说的是狗,后来才反应过来,说的是人。 再后来,又遇见了他。其实认识他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接到过他写给我的信,不曾回。接到过他对我的邀请,不曾去。知道他一直对我抱有好感,但是我不了解他也不能放心地跟一个在社会上已经很久很久的人接触。回避是最好的选择,然而,不曾想因为其他的事情,居然又遇见他。彼时,才知道原来爱一个人是可以忘却一切只管往前冲的,彼时才知道,原来命运是真的不可以抗衡的,彼时才知道,爱一个人可以把自己放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中去,然而,终究,没有了结果。去到温哥华的时候,还曾收到他的来信,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哭过很多次,为自己也为他。彼时,在落满眼泪的字里行间看见了他的真心,却没有了眼泪,微笑着撕掉厚厚的几十页的信纸,轻易地就扔进了垃圾箱。彼时,才知道,缘分,不过是造化弄人的手段而已。彼时,我已嫁为人妇。彼时,我才明白自己真心想要的是什么。 遇见现在的丈夫的时候,还在跟他纠缠中,属于哪种在一起都知道没有结果,想分开却又都无法完全了断。我自己合了一下跟丈夫的八字,我知道这个人将会一生一世都爱护我,关心我,照顾我,我知道这个人善良,大度,从容不迫,好学上进,我知道,合适我的只有他。于是我问他要不要跟我结婚。他点头。他不曾想过我会嫁给他。彼时,他不知道我还在跟命运设下的圈套苦苦争斗。结婚前,我坦白地说了我的过往,要不要真的跟我结婚,你考虑清楚。我给你足够的时间,什么时候跟我说都没有关系。彼时,他已经约略有所觉察,彼时,他不曾犹豫就决定了。彼时的他,只说了一句:我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所以我也没有资格要求别人完美。 也许,我的青春暗淡苍白而且虚伪,我不曾在同龄人春心萌动的时候感受到同样的情愫,我不曾在大家纷纷结婚生子的时候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我不曾在大家都按部就班走人生路的时候跟上大部队一起前进,然而,面对我近四十年来的人生,我从不曾后悔自己曾经有过的那一切。 对于我的孩子们,我一定要好好地教会他们纵情地享受自己的青春,挥洒它,真心地去体验,每一次的冲动,每一份的真情,哭也好,笑也好,受伤害也好,被伤害也好,都是自己的青春的宝贵的记忆。因为青春,去了就不再来。

Posted in 那些人那些事 | 2 Comments

人生何处不相逢?

相逢总在意外时。 周末接到丈夫的表兄的电话,于是就直接转给丈夫接听了。 听完电话,丈夫独自沉思了一会儿,跟我说:“你知道xxx吧?” “怎么不知道呢?他是我们的介绍人啊。” “我表哥因为工作的关系,上门拜访,居然就是他开的门!” “怎么这么巧!” 其实我们跟他失去联系已经很多年了。听说他先是去了温哥华,而后到了卡尔加里,最后辗转到了多伦多。那次在士嘉堡的MALL里逛商店的时候,出门迎面遇见他和另外两名女子同行。于是简单地交谈几句,匆匆分手。那以后也再没有联系过了。 说起巧遇。还有几桩。 有次有朋友介绍去见另外一家中国人,说起来,也是南京的,于是说道在南京时候读的中学。男主人很吃惊,说那学校的某某老师你认识不? 怎么不认识呢?她还是我的老师呢。暑假时还跟好几个同学一起去她家,家在铁路旁边,从楼上看下去,还能看见铁路呢。 那么她有个弟弟你知道不? 知道啊,那时候在读研究生,不在家,我们还在他的房间里玩呢。 我就是他弟弟啊。我那时候在河海读研,放假也不回家的。 好多年前不曾见过的人,居然在千里迢迢的异国他乡谋面了。 06年带女儿回北美,在机场里遇见同旅程的一对老夫妇,去看女儿一家。因为从来没有出过国,而且,也不懂英语,我就自告奋勇地说,不如我们把位子连在一起,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就好办些,我带个小孩子,你们也好照应我一下。送两老的儿子我看着很面善,但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想来在哪里见过。于是见一切安排妥当了,送我的哥哥就和两老的儿子结伴坐大巴返程回宁了。 上飞机前,帮他们填写好出关表格,飞机上聊天,我原先单位里比较要好的同事也是他们气象学院的同事家的孩子。原来大家都有认识的熟悉的人。 后来下飞机给我哥哥打电话报平安,我哥哥问我,你还知道那家的儿子是谁啊?我说不知道啊。 你再想想。 我想不起来,不过看着眼熟。 他是某医院的医生,跟表嫂在一个病区,还给你看过病。你忘记了? 这才想起来03年回国时候生病,还真是找他看的,他很疑惑说从来不曾听说我家表哥有个表妹,好像我是冒充来的。 我说我出国很久了,以前老去医院玩的,你们医院好多医生护佳节又重阳士我的很熟悉的。还找了个护佳节又重阳士力证我的本尊什么,大概因为这个他倒是记住我了。 没想到,居然还能在这种情况下又见面了。 想起方才在机场候机室跟一个福建老太很凶悍地吵了一架,都被人看在眼里,不仅汗颜。 题外话,说到那场吵架,是因为我走到旁边台子上填写出关表格,女儿追过来,哥哥也过来想把我女儿抱回去,可是一个福建老太带领两儿媳一队儿孙们,很彪悍地用脚把我们的行李车踢开,意气昂扬地坐在我们的座椅上。我哥哥抱着孩子好言相劝,跟她说这本来是我们的位子,还要继续坐的。 老太不理不睬之余还居然教训我哥哥。我气不过,于是气势汹汹返回来,让我哥哥把孩子抱旁边去,跟老太据理力争,老太狡辩不过,然后灰溜溜的起身离开了。要不是我哥哥把我给拦住,我真是还要不依不饶地追在老太后面继续理论。

Posted in 那些人那些事 | 3 Comments

想起好多年前的一个同学

高一下半学期来的转学生。老师安排他坐在我前面,特地跟他介绍我是团支书,我的同座是班长。有什么事情尽管找我们俩就好了。刘琪小声地跟我说:“真是个严肃的人。” 此君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看起来颇为正派古板。然而他的同座正是喜欢每天不厌其烦地在上课时间回头要跟我和刘琪说话的人。 不久之后,就看出来此人偏科得厉害。数学奇佳,语文狂差。他的同座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和我跟刘琪闲聊之中,然而始终不曾见他回头跟我们俩说话。此外,他的政治也不好,不信的是我正巧是本班的政治课代表。政治老师其实是个才二十岁的大学毕业生,孤独地住在学校的小宿舍里,满怀教育激情来到只比她小不了几岁的我们之间,很期待和我们亦师亦友地相处。然而,清冷的学校终于让她失望地离开了。 我的强项历来在文科上。尤其擅长语文。历史和地理也颇能吸引老师和同学的注意力,政治,因为身为课代表,自然不敢懈怠。可以说但凡是要依靠背诵记忆的没有不好的。可是此人常常不打算交语文和政治作业。并且理直气壮地跟我说:“我没有做。我不会做。” 我只好拿出自己的作业本给他抄抄了事。时间久了,等到要交政治作业的早晨,大概他和我总是会很有默契地提前到学校,不声不响地一个拿出作业另外一个接过去抄抄。 毕竟,考试的时候,他到是宁可不及格也不愿意作弊,不像他的同座,总要回头抄我们俩的答案。这点倒是我好生敬佩。上政治课的时候,满怀热情的老师总是喜欢喊不知道或者不屑于知道答案的他回答问题,他沉默地站立在我的前面,即使我小声地提醒他,或者转由他的同座提醒他答案,他终究还是不说话。有时候老师便喊我起来回答。然后两人都很难堪地站着,听老师夸奖一个批评另外一个。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记得是我还是从刘琪还是,上课时候偷偷地把写了些诸如“我是坏蛋”之类的小纸条悄悄地压在他的衣服领子下面。下课时候,男生们一起追逐的时候往往引起大家的哄笑。然而,尽管他一直都知道是我们俩在后面做的手脚,始终没有跟我们生气过,只是自己随手扯下来扔掉,淡然地笑笑说:“又贴了。”毫不在意的样子。其后不久,我们也觉得趣味索然而作罢。 上高二的时候,他被掉到我的后面去坐了。大概终究因为时间长了,上课也开始找我们俩说话。可是话也不多,跟同坐在我们俩后面的副班长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只是在副班长和我们说话的时候偶尔插几句。我从来没有遇见过象我们副班长这样健谈的人,几乎可以从开始上课讲到下课为止。以至于我跟刘琪不得不留一只耳朵听老师讲课,留一只耳朵听他讲废话。副班长简直就是无所不谈的,跟几乎不怎么发表意见的他形成强烈对比。 满怀激情的政治老师等不到第二学期就调走了。换了年近退休的老师来教政治。终于不再有人每次上课都会用提问的方式来bother him。大概对我们大家来说都是比较轻松的。 可是终究有一次不晓得为了什么跟他吵架了。气氛之余,大骂他“胡汉三”因为他的名字就叫“胡海川”。闻者皆绝倒。于是“胡汉三”的绰号不胫而走。就连外班的人来找他也喊他“胡汉三”。然而我终究是心怀内疚的,因为我不想伤害任何人。我也不清楚这个绰号到底对于他本人来说,是什么滋味。 无论怎样,我还是说服了副班长给他当入团介绍人,将他拉进共青团里。算是我能给予他的变相的补偿吧。无论如何,我都无法抹去被别人喊他“胡汉三”是因为我的措辞不当而给他造成的伤害。 从那以后,我们就不再讲话了。他也不再抄我的作业,转而抄别人的。副班长还是喋喋不休地跟我们天南海北地闲扯,他始终不再加入谈话。我就一直以为他始终是个冷淡的人。 高中毕业,听说他没有考上什么学校,至于做了些什么也不清楚。 大学毕业以后为了回南京,就回到父母在的单位,在设计所里工作。有次下到生产线上居然遇见高中时候的同学,不过是留了一级的。跟他说起我家里双卡的录音机总是搅带,其他都好。于是他突然跟我说:“胡汉三会修啊。” 我很吃惊,怎么你跟他还有联系吗? 我们经常在一起的,怎么没有联系? 我有些尴尬,于是说:“可是我好久没有跟他往来了,觉得不好意思麻烦人家。” 他倒是很热心,拍着胸脯打包票说:“没有关系的,我来跟他说。” 于是定于周六就到我家来帮我修理录音机。 等到预定的时间真有人来敲门,开门一看,居然来了一票人,全是高中班上的男生,大概有五六个。他也在里面,还拿着一包工具。有起子,小点焊枪等等。见面的时候我有点紧张。好在同场还有不少其他同学。 然后他一个人埋头在写字台上拆卸修理,其他人开始聒噪零零总总的事情。我只忙着给闲人们端茶倒水。不一会儿,他修理完毕,说是皮带老化了,换个就好。然后又说,三项的插头不好用,换两项的,还有帮我把一个两项的耳机插头换成一项的。而且接口处完美无瑕,简直就跟才买来的一样,根本就看不出来有修理过的痕迹。我想付点钱给他,他说不要了。都是老同学了。 我很好奇,问他什么时候学的这一手,他说高中时就就对这些感兴趣,在家修电视机收音机什么的。问他在哪里高就,他说目前是在一个什么工厂打工。 后来还跟着在同一个单位的那个同学去他家玩过一次。看见他家有只小黄猫,可爱极了,喜欢的要命,就老是逗猫玩,还没一会儿,他妈妈突然回家来了。我慌忙把小猫放手,规规矩矩地向伯母问安。 他的妈妈带着金丝边眼镜,温文尔雅,很想中学的语文老师。 于是他的妈妈简单地跟我聊了几句,突然开始发牢骚,说他没有耐心和毅力,每份工作都做不长时间,如此云云。交浅言深,我只有点头称是,唯唯诺诺。他妈妈又说:“你们都是他的好朋友,劝劝他。你就是以前坐在他前面的那个女同学,我听你们班主任说过你,你要多帮帮他。” 我的脸当时就红了。他也有些尴尬,连忙打岔,让他妈妈去烧饭了。我落荒而逃般地告辞了。此后再也没有任何往来。连他的消息都不曾听说了。 一晃高中毕业也差不多二十年了。上周开车陪老公去他读MBA的学校招生,在印第安纳州的州际公路上开着,看着广阔的采收过的玉米田,不知为何突然间想到他,就跟老公说起来关于他的事情。 下次有机会回国的时候,遇见高中同学的话,应该打听一下他怎么样了。

Posted in 那些人那些事 | 2 Comments